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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四大名嘴称判决结果对国民党未必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11:10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叶秀月 张燕娟 刘强 吴生林) 11月6日下午4时,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二审定谳的宣判,判决陈菊当选有效。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关系着陈菊、黄俊英两人的政治生涯,更牵动着台湾蓝绿阵营的选举神经。 案件判决合理吗?对选情有何影响?司法缺陷还是政治操弄?海峡导报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台湾四大名嘴:“政论名嘴”杨宪宏、“选情观察家”黎建南、“老司法人”谢启大、“政论名嘴”蔡玮进行深度分析。 一问: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二审判决合理吗? 杨宪宏:法官无奈选平衡 台湾政论“名嘴”杨宪宏表示,从文本上看,“选罢法”中关于“当选无效之诉提起”有规定,“对于候选人、有投票权人或选务人员,以强暴、胁迫或其它非法的方法,妨害他人竞选、自由行使投票权或执行职务者可以提起告诉。”但什么是“以强暴、胁迫或其它非法的方法”,存在很大的理解空间,关键在于法官如何解读。从一审判决书看,法官有这样的政治情结:“既然你政治人物做得不检点,那我就得让你知道规则的力量!” 但从二审判决书里,可以读出法官的考量:要是认定了一审结果,判定陈菊输了,那高雄必然会乱,社会得付出更大的成本,法官有责任提前预防。所以,从平衡的角度做出判定,即认为一审判定“影响选举的其他方法”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认定就要从立法的角度去规范。这样,二审法官就把“球”又“踢”到了立法机关。 杨宪宏说,虽然在法律上二审法官判定了陈菊当选有效,但是在道德上,法官还是在判决书中用了大量的篇幅严厉谴责陈菊,意思是――为了社会安定,虽然从法律上我没有办法拿你怎样,但是从行为导向层面上绝对谴责你!这清楚彰显,陈菊赢了里子,失了面子,也透露出法官莫大的无奈。 谢启大:法官向权力低头 曾经在台湾担任过十年法官,曾发起司法改革运动的谢启大表示,高雄分“高院”的二审判决是让台湾法律人引以为耻的判决,让她这个老司法人感到非常的遗憾与难过,因为法官明显向权力低头,台湾的司法错过一个透过案件判决教育台湾政客和台湾人民、维护选举规则的机会。 谢启大分析,陈菊当选是否有效,主要争议在,陈菊所属竞选团队对黄俊英所做的各项指控,与她所握有的证据,以及依据证据推得的结论之间,是否相符?陈菊团队的这一行为,是为竞选,还是为举发不法?以及这一行为是否符合“选罢法”规范?根据事后调查,陈菊团队取得的走路工录像带,只提及市议员选举,当时对黄俊英的各项指控,完全是不当连结、过度扩张,是极度不公平对待;陈菊团队虽辩称这是举发不法,但透过记者会传播及用简讯传送此负面讯息,已逾越“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难”,为法律所不允许。 该案一审法官就是这样判决了陈菊当选无效,但是,二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先是说“有争议”,却又认为不构成要件。这是法官揣摩上意、向权力低头所做出的判决。 二问:对蓝绿选情有什么影响? 对国民党未必坏,对民进党未必好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授、著名政论“名嘴”蔡玮认为,陈菊当选有效的判决,对国民党未必是坏事。陈菊的胜诉,可以让蓝营在未来的“立委”、“总统”选举中诉求“悲情”,痛定思痛,展现团结,刺激更多的蓝营支持者出来投票。此外,这也会让蓝营对制度更加不相信,对法律更加不以为然,更加相信民进党在未来的选战中会无所不用其极,从而树立更强烈的危机意识。但从坏的角度来说,陈菊的胜诉说明南部版块还是在民进党的控制范围内,会使一部分蓝营支持者有受挫感,打击士气。 台湾选情观察家黎建南分析说,如果二审判陈菊败诉,那么陈菊是“不枉但冤”,素有平衡心的台湾选民会择时还她一个 “公道”。但现在陈菊赢了,民众也会觉得民进党占了便宜,会在另外的选举中出现平衡心理,这对蓝营未来的选举是有帮助的。 台湾政论“名嘴”杨宪宏认为,这次判决对选举风气是一种坏的暗示与引导。对民进党来说,并非好事。因为若陈菊没有赢,民进党则可利用悲情来聚集人气,冲击接下来的两场选举,因为毕竟台湾民众大多都并不特别理智,容易受煽动,但现在民进党原来最擅长的 “悲情因素”反而向国民党倾斜了,大家会觉得黄俊英蛮可怜的。 三问:司法缺陷还是政治操弄? 司法没缺陷,但法官没成为正义守护者 其实,在此次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之前,1998年高雄市长选举、2004年“总统”大选也因为“非常手段”引发官司,但司法判决最终都无法改变既成事实。这到底是台湾司法制度的缺陷,还是政治操弄的结果? 曾经在台湾担任过十年法官的谢启大认为,选举本来是民主的一个重要体现,但是现在台湾选举已经被政客操弄。法律本来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但执法者和审判者却不敢举起法律的武器进行正确判决。 此次高雄市长选举案二审法官公然姑息违法行为,鼓励人们用卑劣手段去夺取政权,认可“谁不要脸谁更恶劣谁能得胜”的逻辑,伤害了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会让人民瞧不起。特别让她忧心的是本案对未来台湾选举的恶劣示范效应,将台湾选举进一步推向恶劣手法比赛的深渊。 台湾著名政论“名嘴”蔡玮表示,他宁愿相信这不是政治操弄的结果。司法制度本身并没有太多的缺陷,但从这三个官司的判决中,其实更可以看出法官的素质问题,即他们是遵循立法精神、追求公平道德的正义守护者,还是只会从法律条文及字句出发的僵化法匠。这三次判决不论对错,但法官们至少没从立法要旨出发,维护公平正义,反而鼓励用“非正当”手段获得选举的胜利,这践踏了宪政精神,破坏了选举风气。 台湾政论“名嘴”杨宪宏指出,民进党高层个个都是法律高手,但他们却“知法、玩法”。靠玩花招选举是绝对不可能长久下去的,要赢得大众的长久支持,只能本分做好应做的事情! 背景资料 ●1998年,谢长廷跟吴敦义竞选高雄市长。因被一盒录音带指责有婚外情,吴敦义最终导致败选。事后虽证实录音带是假的,并披露谢长廷在幕后操纵,但官司无法改变胜举结果。 ●2004年 “大选”,连战、宋楚瑜组合挑战陈水扁、吕秀莲组合。在连宋一路看好情况下,陈水扁最终靠“两颗子弹”赢了3万票。虽然连战和宋楚瑜提出“选举无效”和 “当选无效”之诉牞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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