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赚“外快”业主见不到一分钱 物业捞钱门道真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06:23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王秋欣/文 邱琦/图

  在小区的电梯里做广告,要交“租赁费”;装修公司、家政公司开进小区,要交“进场费”;甚至在小区内收废品,也要交“废品回收专收费”,而这些钱一般都交到了物业公司手里。

  11月18日,金水区一家高档社区的业主华先生提出质疑:在小区公摊面积做的这些广告及租赁,收益应该归业主吧?怎么能全变成物业的收益呢?

  ●抱怨 小区赚“外快”业主见不到钱

  “整个小区几乎都被广告包围着,而我们业主从来就没有见到1分钱的广告费。”18日,家住金水区一高档社区的华先生,对自己小区广告收益的归属,提出了质疑。

  华先生说,自己住的小区内,电梯液晶屏幕整天播广告,大厅的擦鞋机、户外的绿地、灯箱上都有广告。一到周末,小区门口的空地竟然租给车商,办起了车展。

  华先生说,自己买房时公摊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公摊费用有10多万元。“房屋电梯和小区的道路、绿地应该都属于公摊面积吧。物业利用这些地方做广告的收入,不是应该也归我们业主所有吗?为什么物业从来没有跟我们提过这方面的收益呢?”

  华先生认为,房屋及公共资源的产权归业主,物业公司经营公共资源的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应该因此享受到更好的物业服务,或者得到物业费减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小区的业主对这些广告收益的去处根本不知情。

  ●辩解 收的钱都用于提高服务了

  面对业主的诘问,大多数物业公司并不同意公共资源收益“不清不楚”的说法。工人路一家小区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物业的每一处广告都有租赁合同,业主很容易掌握物业的收入情况,并且可以查询资金去向。“这些收入我们都用来完善小区设施和提高服务管理了,都有一本明细的账目,业主随时可查”。

  而另一家社区的物业公司则这样回答:“我们侵占了业主的权益了吗?”这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公共面积的使用原则并不了解,所以也没有向业主管理委员会“报账”。

  ●说法 只有业主对收益有支配权

  “这部分收益肯定是要归业主的。”法学博士、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成宇表示,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另外,《物权法》也对业主的权益作出明晰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电梯、外墙面、共有绿地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物业服务企业无权自主在业主共有的电梯、外墙体随意做广告。

  在电梯内、外墙上设置广告的收益归属,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物管擅自在小区电梯、外墙体上设置广告,侵犯了业主权益,业主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物管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调查 物业捞钱,门道真不少

  记者对郑州市多个小区物业赚“外快”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这里面的门道还真不少。

  门道一:来做广告的交租金“我们是给物业出了租金的,否则根本进不来。”在工人路一家高档社区安装液晶电视播放广告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广告公司给很多小区的高层电梯安装液晶电视播放广告,根据小区档次的不同,要给不同的租金。

  另外,在电梯内张贴框架广告,也要付钱。这名工作人员说,一般他们都把钱交给了物业。

  门道二:产品推销的交场地费

  对小区物业而言,不仅出租广告场地能赚到钱,出租展销场地同样也能弄到钱。

  一家汽车公司的销售部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在高档小区办一个车展,一天要交给物业公司300元的场地占用费,否则根本就进不去。

  门道三:收废品的交“许可费”“看见没?这个小区就我这一家收废品的。”长年在工人南路一居民区收废品的许昌人李某说,他是给物业交了钱才获得“废品专门收购权”的。至于交了多少钱,李某说不方便透露,“反正现在什么都搞垄断,我这也算是一个小小的垄断吧?”

  门道四:业主信息也能卖钱

  曾经在某物业公司做过4年主管的楚女士,非常清楚物业赚钱的“潜规则”。她说,一些物业公司为了赚钱,会出卖业主的个人信息,比如电话、住址、工作单位等。购买者多是商场、装修公司、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等,每个信息能卖5元左右。这意味着,业主信息也成了一种广告资源。“装修垃圾的清运也是有利可图的。”楚女士说,装修垃圾的清运由物业委托给清运公司,而这部分委托费远远低于业主们交纳的装修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赚取“差价”。“有时候我们也给业主介绍一些装修公司。”楚女士说,被介绍的装修公司也需要给物业交纳一部分介绍费。“总之,这里面门道很多,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读一送一

  侵占业主收益,举报他

  11月15日,郑州市房管局出台了《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对房地产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出台了具体的处理意见。其中,就有专门针对“物业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搞经营”的条款。

  如果市民发现房地产行业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郑州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举报。电话:(0371)67182966、67182968。记者 王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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