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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个别出租车私自加收燃油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0: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0日讯 出租车行业开始加收燃油加价费了?随着近期燃油价格的不断上调,省城个别出租车开始张贴加收燃油加价费的告示,乘车每次加收一元钱的燃油加价费。济南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明确表示,征收燃油加价费的规定尚未出台,出租车私自加收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20日下午4时许,记者从和平路口附近搭乘出租车去经三纬四路口,上车后,记者看到,出租车计价器斜下方张贴了一张告示,上面写着“根据济价费字[2003]38号文,因燃油价格上调临时在原租价基础上每乘次收取燃油加价1.00元”的字样。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现在油价上涨太快了,1元钱的燃油加价费今天开始实行,出租车行业统一征收。见记者不断追问,司机表示,出租车是租的,今天早上交接班的时候,征收燃油加价费的告示就已经在车上了,其他的事情自己也不清楚,需要问车主。 车到杆石桥附近,司机忽然告诉记者出租车出了毛病,挂不上挡了,随即在路边停了下来让记者下车。下车后,记者看了一下出租车:济南大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车号:鲁AX06××。记者随后换乘另一公司的出租车,听记者说起刚才燃油费的事情后,司机满脸诧异地表示,自己早上去公司换的发票,并没有收到公司加收费用的通知。 记者下午拨通了大地出租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咨询后表示,目前出租车没有征收燃油加价费。济南市客运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租车行业受燃油价格影响很大,二者的确存在联动关系,但燃油加价费的征收,要由物价部门来核准,不是哪个公司或部门所能决定的。该人士明确表示,到今天为止,出租车没有征收燃油加价费的规定,乘客遇到加收燃油费的情况,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记者 戚淑军 常新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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