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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快运公司让保价打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1:47 大众网-齐鲁晚报
物流协会工作人员表示,货主事先保了价,快运公司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无发票就不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本报11月20日热线消息 省城的刘小姐托一家快运公司往长春运送了一台电脑,为以防万一,刘小姐多花了20元钱给电脑保了价。然而,四天后电脑真的坏在途中,快运公司却提出各种理由,表示不能赔钱,只能帮着修好。 刘小姐说,她在济南科技市场工作,10月下旬,吉林老家人托她从济南装一台电脑运回去。10月25日,刘小姐找了历山北路上一家快运公司运送电脑。快运公司业务员取货时,刘小姐特意问他货物丢损怎么办,业务员建议她保价。于是,刘小姐花20元按3%的比例保价600元。 四天后,吉林老家人收到电脑后,告知刘小姐,电脑主机箱外壳破损,显示器外壳出现裂缝,已令快运公司退回了济南。电脑退回来后,刘小姐找到快运公司索要赔偿。但快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帮她维修,但不能赔钱。 11月17日下午,记者陪同刘小姐一起来到这家快运公司。公司一名负责人认为,是刘小姐自己包装不合标准导致显示器损坏。刘小姐对此解释非常不满:“你们公司业务员在取货时,并没有指出包装有问题呀。” 对方还表示,虽然刘小姐为托运的电脑保了价,但她无法提供电脑的原始发票,如果她有发票,快运公司马上赔偿。刘小姐说,她给朋友买了台二手电脑,到哪去找原始发票?对方还指出一条“行规”:易碎品承运,保丢不保碎。“现在我们公司同意给她维修,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这要是放在无名的小公司身上,谁管你呀?”对方这样说。 20日下午,刘小姐终于拿回了换好机箱壳和显示器壳的电脑,但她发现机箱存在问题,USB接口不能用,网卡不见了。“我原是花了一千多元钱帮老家人买电脑,现在这样,人家还能收?一千块钱怕是要自己掏了。”刘小姐感到很委屈。 记者就此咨询了济南现代物流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刘小姐事先保了价,快运公司应该承担责任。他告诉记者,目前保价物品受损索赔时,一般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实际损失价值高于保价额的,则按保价额赔偿。至于索赔需不需要原始发票,工作人员表示很多物品没有发票,如自制物品,无发票就不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记者 陈朋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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