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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叫停违法用地建设项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1: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1月20日讯 20日,济宁市国土资源部门通报了83宗土地违法案件,目前已有52宗结案。今后,济宁将对“工业集中区”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圈占地行为进行清查。 记者了解到,自10月13日以来,济宁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领导批办的、下级上报的、媒体揭露的、群众举报和巡查发现的”各类违法案件进行了依法查处。截至目前,清查出来的83宗土地违法案件已全部立案查处,结案52宗,占所办案件的62.65%。除单独选址的国家重点工程,如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工程及个别公路建设项目外,绝大多数已立案查处。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对辖区内,特别是开发区、城乡接合部、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2005年1月1日以来新增建设用地进行了认真排查。全市清查出“以租代征”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工商业项目建设的用地73宗,租用面积1857.97亩,实际占用地面积1780.29亩。清查出“未批先用”土地10宗,面积338.4亩,其中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未批先用”土地4宗,面积136.17亩;单独选址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未批先用”土地6宗,面积202.23亩。 济宁市政府工作组通过督察发现,全市在前期工作中存在部分问题。一些县(市、区)、乡镇没有及时安排部署,行动迟缓,并且清查摸底不彻底。有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后,没有及时被叫停,只是在文字上走程序,少数土地违法行为没能及时查处到位。“以罚代法”的现象仍然存在,该拆除的没有拆除,该退回土地的没有退回土地,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也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今后,济宁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对以“工业集中区”、“产业聚集区”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进行工业用地开发的行为进行认真清理。并协调纪检、监察、公检法、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行动,联合执法,有效杜绝“查而不处”和“以罚代处”的做法,提高国土资源案件的移送率、侦破率和执行率。 记 者 贾红梅 通讯员 张新海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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