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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总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排职、连职军官在现行岗位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40%和150%。同时,对营职军官享受标准作了相应调整,并将在建制营或相当建制营的分队未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军官纳入享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