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海蜇夺命案受害方终审获赔18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2:18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一家医院的女护士孟某休假到海边游玩时,不慎被海蜇蜇死,死者家属为此将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金沙滩海滨浴场等三方告上法庭。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罕见的海蜇伤人致死案作出终审判决,海滨浴场应赔偿18万多元。

  去年8月5日,孟某与同事一行10余人到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金沙滩海滨浴场游玩时被海蜇蜇伤,两天后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对孟某不幸被海蜇蜇伤致死,双方均无过错,当属意外事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海滨浴场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孟某家属实际损失。于是法院终审判决海滨浴场赔偿孟某家属18万多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