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炒房团变卦 可提高违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2:26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记者 蒲长洪 实习记者 李三川) 昨日本报《个人炒房团扰乱长春房地产市场》报道见报后,引起了多部门关注,一些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也打来电话,分析个人炒房团对长春楼市的冲击,支招如何应对个人炒房团。

  业内分析 >>>

  个人炒房逃避二次交易税

  长春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盛学永说,个人购买正常的团购房是允许的,它与集资建房不同,属合法范畴,但通过一纸合同,私下转让团购房的购房权并从中赚取差价是违法的,因为虽然转让的是购房权,没有实际的房产转让,但出让者已经构成与地产商交易后,与他人变向的二次交易,在这次交易中,真正获得购房权的人都是顶替出让者的名字获得房屋,这样就逃避了二次交易时应交纳的税款。而且,通过这种手段买来的购房权,也存在风险。

  影响百姓对房地产信任度

  “看了你们今天的报道,我深有感触!”昨日14时,长春市某知名房地产企业负责人打来电话发表自己的看法。“其实团购房这一形式是为了方便百姓产生的,但有些人利用这一便利条件谋取个人私利,正如你们报纸写的,个人炒房团不仅冲击了百姓对房地产市场的信任度,极个别的也影响了房价。有些人专门利用这种形式在同一小区内囤积多处住房,然后再按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这就出现了同一小区甚至同一单元房价差异,给购房者造成误导,认为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存在黑幕,严重的造成购房者集体找销售商,要求退还差价,影响楼盘的正常销售工作。”

  如何应对 >>>

  提高违约金数额以防违约

  在谈到如何应对个人炒房团时,一位从事多年房屋销售工作的置业顾问说:“首先我不主张从个人炒房团手中买房,虽然价格便宜,但风险过大,最主要的就是产权问题。个人炒房团手中的房子大部分都是无法在短期内办理更名手续的,很多人在买房时只关注眼前价格,忽略了将来房屋更名时的费用和困难。因为现在长春市的房价仍有上涨可能,所以个人炒房团违约的事肯定还会发生,这就需要购房者留个心眼,特别是在签订购房协议时,违约金数额至少要达到房价的一半,这样以利益为主的个人炒房团就不敢违约了。”

  到合法场所办理房屋交易

  记者走访发现,许多拥有团购房的人,因为买房时价格低廉,或其他原因想出让手中的房子,同时要购买这类房子的市民也不在少数,但许多人不知道如何交易才是合法和安全的。就此事,记者向相关部门咨询得知,位于大经路的长春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是长春市惟一合法的房屋交易场所,想办理房屋转让的市民应到此处办理,以防后患。

  《个人炒房团扰乱长春房地产市场》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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