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组织必须做到信息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2:30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报道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20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我国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必须要做到信息公开。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的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比较迅速,截至去年底,已有1144个基金会组织在民政部登记,特别是非公募集基金会从无到有,已经设立349个。各类基金会年筹集资金近200亿元,它们在教育、文化、科学等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姜力表示,在公益慈善组织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对公益慈善组织募集资金的去向,很多社会人士提出了质疑。

  “公开透明是公众对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的基本要求。”姜力说,民政部门要求,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姜力表示,各地管理部门在对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进行管理的同时还要重视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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