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为转股 炮制假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2: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郭茂红 通讯员 穗法宣)为了转让国企法人股,两间公司虚构巨额债务关系,然后由“债权人”上法庭告状,直到法院强制执行时才真相大白。广州中院认定这两间公司构成诉讼欺诈,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

  这两间公司分别是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达公司)和广州科源中小企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源公司)。

  经法院再审查明,2004年9月15日,银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科源公司立即归还借款人民币本金880万元及违约金24.76万元。审理过程中,银达公司、科源公司达成和解:鉴于科源公司资金紧张,科源公司以其拥有的股份作价为880万元抵偿欠款给银达公司。

  法院在2004年12月3日扣划科源公司所持有股份过户至银达公司。在执行中,却发现两间公司声称的彼此债务关系并不存在。于是,在同月9日,法院冻结银达公司所持有上述股票的股份。原来,2004年3月2日,科源公司(甲方)与银达公司(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持有的鲁北化工、奥柯玛、江泉实业三家上市公司法人股转让给乙方,转让总金额为1349.16万元。协议签订后,银达公司向科源公司支付300万元的预付款。为了达到顺利转让上述法人股的目的,两间公司决定炮制了这起假官司。可是,相关股票被法院执行局冻结之后,为了挽回损失,2006年7月10日,银达公司以债务官司是一件假案为由,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2006年期间,科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也自曝当初的债务官司是假官司。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