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了《福建省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试行)》,详细规定了我省卫生监督系统必须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六大项内容,其中包括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场所、咨询电话及法律法规依据,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