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低保申请时间提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2:5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阮妍妍)昨日记者从香洲区民政局获悉,为了保障从明年1月1日起提高的低保户标准工作顺利开展,该局接受本区低保户明年上半年低保申请时间由12月1日-10日调整为11月26日-12月5日。

  据介绍,珠海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按照惯例,明年上半年香洲区低保户申请工作应在下月1日-10日开展,但为了这次提标,申请时间提前到本月26日-下月5日。届时,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出具有关户籍和家庭收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相关的证明材料。而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和最后一个就业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给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情况证明。

  此外,香洲区民政局还提醒广大低保户,因为保障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期限为6个月,如果一低保户本次低保期限是在提标后才到期,低保金额仍维持原来标准,等再次申请通过后,才能享受提标后的低保标准。“实行分批进行。”但对三无对象(含孤儿)、麻风病人低保标准都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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