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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聊天吵架上路拦截暴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3:1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张在欢 通讯员 三法研)两青年网上QQ聊天因一语不和引发了矛盾,一方竟然纠集10多人到校门口跟踪殴打!记者昨日从三水法院获悉,其中参与打人的中学生杜某事发时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因而两次构成故意伤害罪,近日该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另悉,参与故意伤害的另外9人均被判处不同刑期和赔偿金。 案件1朋友争女友出手助斗殴 三水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7月5日晚9时许,傅某、梁某等人在三水西南街道新华北路“乔丹”专卖店门口殴打被害人朱某。次晚10时许,傅某又纠集蔡某、杜某等数十人带备铁水管、砍刀等工具去到三水西南街道北江大堤旧粮仓附近基围上,殴打被害人朱某、?P某。经法医鉴定,?P某重伤,致残十级;朱某轻微伤。 为何砍人?傅某供述称,徐某原为他女朋友,后来成了朱某女朋友。7月5日晚,他看见朱某和徐某在一起,在黄某等人的怂恿下,于是在“乔丹”专卖店门口殴打了朱某。后来,徐某通知朱某,随后他们就被二三十男子持刀追砍,他怀疑是朱某叫人来报复,于是次日又纠集人马发生数十人斗殴。砍人者之一杜某供述,7月6日,朋友打电话给他叫人带刀去打架他就去了,他参与打架就是为了能让傅某报复殴打到对方,出口气。 案件2QQ上争吵纠集人马斗殴 今年3月31日下午4时50分许,何某和麦某等人放学回家,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半江花园附近被十多个男青年在后面尾随,途中突然有一个穿黑色衣服的男青年(证实为杜某)上前搭何某的肩膀,并问他是否叫何某,在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男青年拉到日日升商场侧的小巷内,先是被他打了一巴掌,并脚踢他肚子,随后一群人上前殴打何某。警察来杜某被抓,而杜某这时正在取保候审期间。 据了解,原来是冯某与被害人何某在网络上聊天时产生矛盾。3月31日,冯某生提出要殴打何某,杜某和邓某表示同意。随后,冯某打电话叫来其他人,在何某放学后跟踪并群殴了他。经法医鉴定,何某轻伤。 判决十名被告均被判赔偿 三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傅某等10人合伙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杜某先后两次参与伤害他人。但傅某等8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三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傅某、梁某、吴某、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蔡某、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考虑到杜某、陈某、吴某仍是在校学生,从有利于他们教育、成长的角度出发,宣告缓刑:三人犯故意伤害罪,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陈某和陈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另外,10被告人共同伤害原告,造成原告经济损失,应当由其本人或监护人承当连带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由被告的监护人即父母承担,共计9万余元。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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