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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兑换店仍接“地下”汇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3: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特派香港记者付可) 记者昨日在香港多家人民币兑换店发现,仍有不少兑换店愿意接纳内地资金非法汇入业务,以赚取汇率差价。香港警方称,货币兑换或汇款生意依法必须向警方登记,从2000年以来,警方已检控84宗“未向警方登记便违法汇款或兑换”案件。 汇港80万元只需半天 在深圳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堵绝境内资金非法流入香港的同时,深圳海关也开始采取更严格的检查措施,防止游客在由内地往返香港时,携带超过限额的现金。据记者了解,此前深圳一家大型公司的员工在陪同国外客户前往香港时,曾身带超过10万美元过境。但在经过口岸时,遭遇海关部门严厉检查,所带美元被暂扣。根据有关法律,出境人士在出境时,最多只能携带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出境。 与自带超额现金赴港相比,更多的人士和机构还是选择利用“地下钱庄”这种非法现金流动方式。在内地目前严打地下钱庄的背景下,这条灰色流通渠道现状如何呢?昨日,本报记者以游客身份,前往香港尖沙嘴以及旺角人民币兑换店暗访。 在尖沙嘴,当记者进入一间开设于服装店内的人民币兑换店,并向店员表示有80万元人民币需要汇入香港时,该店店员点头称可以,“最多只需半天时间,我们只管汇钱,你这笔钱的来源和在香港用途我们都不管,这个可以放心。”店员说,到他们店汇钱,不需要缴纳手续费,他们靠赚取汇率差价。 当记者前往旺角其他两间兑换店,也获得了同样的回答,称可以办理现金汇入业务。一家兑换店的店员还向记者讲解了汇款的具体方法:客户先到兑换店提供身份证作登记,然后通知内地朋友把人民币存入指定的内地银行户头。当汇款获兑换店核实后,客户在香港等候大约半天时间,客户就可在香港以相关汇率提取港元。 港警方检控百余非法兑换店 据记者现场调查,这几家分别位于旺角和尖沙嘴的兑换店,都没有要求记者提供资金来源证明,香港金融界人士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兑换店这种不合法的手法,会给从事洗黑钱者找到漏洞。但该人士分析,目前内地人汇钱到香港,许多都是将钱转入香港炒港股。 香港警务处表示,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货币兑换店在从事价值超过8000港元的货币兑换和汇款业务时,必须核对可靠身份证明,并把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6年,否则即属违法。2000年以来警方已成功检控84宗“未向警方登记便违法经营汇款或兑换”和116宗“没备存汇款或兑换交易记录”的案件。 据了解,目前香港共有超过1700间汇款代理人及货币兑换商,每日经营巨额的人民币及其他外币兑换交易,香港政府表示,正研究加强监管这些外币兑换店。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陈家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香港有完善制度监管洗黑钱,中央打击地下钱庄不会对香港有影响。陈家强表示,难以评估本港有多少资金与内地的地下钱庄有关,香港是开放市场,资金来源很多,相信市场有能力适应。 他表示,当局正研究措施,加强监管兑换店及汇款人及研究是否有需要改善。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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