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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3998万 加加老板获刑5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4:18 重庆时报
100万起家,在重庆开12家连锁公司,以3年还本金、盈利为诱饵,诱使860人投入了3998万元。昨天,市五中院,加加公司老板陈军与总经理王鑫、发展总监黄良伟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 诱使中老年人投资 陈军是四川省仪陇县人,28岁,中专文化。去年3月初,他出资100万,以自然人独资设立的方式,成立了加加公司,自己任法定代表人,任命王鑫为总经理,黄良伟为客户资源开发部总监。 他们招聘业务员,在农贸市场、广场、街道等中老年人集中的地方发放宣传单,声称要“整合重庆保健品市场”、推销保健品,承诺每月固定领取1%的承包费,三年后返还本金,诱使市民向加加公司交纳投资款。 不少老人经不起诱惑,将养老金投入到加加公司,成为绿轩保健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860人投资3998万元 加加公司在重庆共成立了12家类似公司,860人受骗投资,大多是中老年人,其中最大的已经75岁高龄了。直到今年3月,他们共吸收资金3998万余元。陈军将这些钱的16%用于支付公司业务员、主管、各级经理的提成,然后再支付受害人的承包费,还有12家公司的费用及日常开支。 曾投千万拍电视剧 加加公司还延伸至云南、陕西、甘肃、江苏等地,陈军在北京成立的加加公司是其他加加公司的管理公司,陈军是北京公司的董事长。作案期间,北京加加公司与他人合作投资拍摄电视剧《日落之前爱上你》,陈军为此投入1000万元。今年3月,陈、黄、王等人相继被我市公安机关抓获,依法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258万元。 经过审理,法庭判决,陈军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王鑫4年、罚金40万元;黄良伟3年、罚金30万元。 10天不上诉 将启动赃款返还程序 “10天以内,判决书生效前,三个被告人如果不上诉,法院就会启动赃款返还程序,受害者就可以等着按比例领钱了。”宣判后,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报记者 张力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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