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柔性政变说”陈水扁二审再败还要上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7:57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1日讯陈水扁总2004年在“立委”选举造势大会指称连宋发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并强调他“有所本”;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仍认定他的指述“无所本”,昨天仍判决他败诉,须赔偿连宋各一元新台币,并在三家报纸刊登道歉启事。陈水扁决定提起上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高院判决指出,陈水扁非但未在“七日政变”、“柔性政变”的言论引起社会哗然之际,立即公开澄清,还在民进党中常会上,再次加强指述相类言论,显见他有意渲染政变与连宋两人的连结,难以认定是基于善意之评论或意见表达,已侵害连宋名誉。 本案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法官认为“总统”拥有强大职权,可以经由许多管道查证传言的真伪,因此不能享有一般人的言论自由权;二审判决则指出,“总统”是元首,一言一行动见观瞻,众人瞩目,没有超越一般民众而享有更大的言论自由权利。 陈水扁2004年11月14日在台北县“立委”造势大会上,指称连战及宋楚瑜在三月的“总统”大选败选后,以发动军事将领以请辞或请假的方式进行七日政变、柔性政变;后来他又在民进党中常会上,公开指称连宋以非法途径及方式发动柔性政变。 连宋认为陈水扁捏造事实、胡乱指摘,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诉讼,象征性地要求陈水扁各赔偿他们名誉损失一元,并在岛内外十余家媒体刊登道歉启事。 陈水扁虽一再强调他的发言“有所本”,但始终提不出任何证据,台北地院因而判决他败诉。陈水扁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后,以机密文件的方式,将前“国防部长”李杰写的一份资料交给法院作为“有所本”的证据。高院传唤李杰作证,李杰也不能证实连宋有发动将领政变的事。 二审审理期间,陈水扁声请传唤政论名嘴金恒炜出庭作证,指称“柔性政变”是金恒炜在媒体上创设的名词。不过,高院认为,陈水扁在一审辩论前,不曾提到只是引用金恒炜的说法,然而就算引用金恒炜的用词,仍应进行查证,不得未经查证即公开指述。 高院合议庭认为,陈水扁公开指述、影射连宋因大选败选就发动政变的言论,会降低一般人对连宋两人的评价,陈水扁的这项指述已贬损连宋两人名誉。(千寻虹)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