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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详述我国资源再生产业保护现状(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16 法制日报
资源再生产业保护现状 本报记者 姚芃 “由于严重缺乏资源回收的基本常识,我国至今没有一部规范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及循环利用的法律,缺少有操作性的激励资源回收与再利用的系统化政策,盲目而习惯性地躺在过去小学课本‘中国地大物博’的错误观念上睡大觉。”11月20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网专家委员会主任张经以他一贯的话语锋锐风格,向记者讲述了他对我国资源再生产业保护现状的所知所见。 已有规章未受关注 再生资源富庶“矿脉”开发利用不够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资源再生产业在国际上被称为“第二矿藏”。许多发达国家为了节省本国有限的资源,一直用重金从国外购买大量的石油等战略物资,并且从国策角度极为重视建立和发展这些战略物资的再生回收工作。许多国家再生资源的产值已经超过了其支柱产业。 而我国历来人均资源比较匮乏,国家建设大量需要的45种资源的人均占有量不及世界人均量的一半。据有关资料,2005年,我国共进口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3000万吨,但在国内市场,却有约500万吨的废钢、1400万吨废纸等再生资源没有回收利用,价值高达900多亿元。我国每年可以回收利用但又没有被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达350亿美元至400亿美元。 张经告诉记者,再生就是在新产品合理使用到法定报废时限后,将其中可以重新利用的部分经加工再次甚至多次投入新的使用的过程。在国外,大多数国家的资源再生产业都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和保护,大多数国家的废轮胎回收享受政府法定的补贴。但是,我国资源再生产业的规范和保护至今仍非常薄弱。虽然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但是,这一部门规章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应有关注。 多年来一直关注和研究行业协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张经,向记者介绍了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的工作。通过他的介绍,记者窥见了资源再生行业立法的艰难与渴望。 有偿回收机制未建 无序“开采”造成资源浪费不可逆转 “各种轮胎的翻新回收和循环利用问题是一个鲜为人知的重要领域。”张经说。 据介绍,我国汽车所需的橡胶是一个天文数据,而我国的产量一年仅为40至60万吨。从2002年起,我国已连续4年成为世界橡胶耗费第一大国,70%以上的橡胶靠进口,仅2005年进口橡胶就花了30多亿美元。 “如果再不从废旧回收角度发展我们自己的橡胶再生产业,中国的橡胶资源只会越来越稀缺,而最后不得不完全依赖进口才能维持我国各个方面对橡胶的大量需求。”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会长姜治云说。 据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统计,2005年我国生产新轮胎约2.5亿条,产生的废旧轮胎约1.3亿条。 废旧轮胎循环利用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回收。“但回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姜治云说。 有专家学者预言,再过10至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7000万辆至1亿辆时,全世界的天然橡胶都给中国也不够用。因此,如何降低资源性橡胶消耗量,充分使用废旧轮胎资源,发展废旧轮胎的循环利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那么,大量的不能翻新的废旧轮胎,在我国是怎样处理的呢? 从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的调查看,由于我国至今没有通过法律先行建立良好的有偿回收机制,特别是相当一批有能力回收的国有企业因利润微薄而不愿回收,所以除小部分由专门的废旧轮胎回收民营企业处理外,绝大部分的废旧轮胎被活跃在公路两侧、大大小小的运输集散地的个体经营者回收了。 虽然我国轮胎翻修产业到2007年已经有70年的历史了,但橡胶再生和轮胎翻新这种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问题在业内一直被作为一个狭窄的专业冷落着。目前,北京市有7300多家汽车修理厂,但真正具有初步规模的只有470多家。它们在维修过程中不知道该把换下来的轮胎处理给谁,只好谁上门就给谁,这样也就造成了轮胎翻新市场秩序的混乱。 “在市场经济刺激下,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张规模庞大的民间废轮胎回收处理网。”张经说,目前在广东、浙江、山东等省已经自发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废轮胎集散加工中心,这些集散加工中心设备十分原始,环境污染严重,工作条件恶劣,资源浪费严重,安全隐患突出。 “跳龙门钻狗洞” 呼吁立法立规行业协会艰难前行 “像轮胎翻新这样一些看起来好像不属于宏观经济层面的事物,许多行政机关已经基本不掌握详细而具体的发展动态了。”张经说,这并不奇怪。 张经告诉记者,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类似这些具体的行业问题确实也是由行业协会负责的。但他同时强调,与我国不同的是,那些国家的行业协会在做这些工作时,政府是其强大的后盾,法律是其坚实的基础,企业是其广泛的支撑。而我国的行业组织则是在困难的环境中“自己吭哧吭哧地一点点摸索着、前进着”。 对此,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的有关人士感受最深的是,为了推动行业发展、促进立法,他们是“既能跳龙门,又能钻狗洞”,竭尽全力地给行政机关做着说明、解释工作。 比如,按照规定,再生橡胶厂的税赋是其他制造业的2至4倍;在整个市场环境的刺激下,买废轮胎,过去要几百元一吨,而今最高一吨要掏1200元,而且还没有相应的发票等手续。17%的利用产品增值税额使利用企业难以承受,加重了轮胎循环利用企业的税赋,不利于轮胎资源循环产业的发展。 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一方面积极参与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制定、调研工作,一方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税收存在的问题与其他实际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这一点连到协会检查税务账目的税务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听了之后都很同情。但同时又表示,政策是上面制定的,他们作为执行者无能为力。协会的同志就说:“好,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们就去找‘上头’!” “找上头,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张经说。 如何走出艰难困境 借鉴成功经验建规立制加快立法 记者了解到,为了应对国际市场通过技术标准对我国企业和中国产品的贸易限制,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承担起了按照国外技术标准架构制定我国自己的技术标准的重担,目前已完成4个行业标准的制定、送审、报批工作。2007年,他们将研究制定3项新标准。 据介绍,在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废轮胎回收享受政府法定的补贴,而我国迄今未设立这种国际通行的管理制度。为了扭转这种回收体制上的落后局面,从2002年起,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在广泛调查和听取会员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代国家起草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 针对如何加快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艰难困境,张经建议,要理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体制,出台有利于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再生资源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相关技术、产业、税收、信贷、外贸政策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同时,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立法。 “应该借鉴国际经验,抓紧研究制定资源再生法及配套办法和标准,明确资源再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以及相关方面各自应做的工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将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发展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张经说。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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