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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就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20 东方网-文汇报
王永昌 ●保障就业与促进社会和谐是辩证的统一体。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有利于社会公平,有利于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有利于人际和谐、家庭和谐、人们内心和谐,从而带来社会和谐。我们必须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和谐,为百姓造福。推动全民创业,是发展之源、民生之本、和谐之基 ●经济有效发展、社会充分就业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支撑。充分就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数量上看,每个人都有一份工作,另一方面,每个人在其岗位上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今天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使全社会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员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位相适,按劳取酬 ●保障就业必须形成攻坚克难的“和谐大合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予以研究,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使发展与就业同步,使我国经济成为促进和谐的“民生经济” 当今中国,一个执政理念正在日趋强化,即就业为民生之本。就业问题把握得好不好,事关所有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发展和价值实现,甚至包括他们后代的希望。可以毫不含糊地说,保障就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的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社会结果。今天,我们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进程中,正视和解决就业矛盾,已成为执政为民之要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已成为国家“以民生为本”的重要战略。 近年来,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国家和实现全面小康的伟大实践中,党中央、国务院执政为民、以人为本,采取多种途径和扶持政策,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就业,一系列扩大就业、减少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再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服务培训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等,给人民群众带来机会,带来实惠,带来笑容,更带来生活的信心。位于长三角的浙江省绍兴市几年来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府切实、热情地承担了促进就业和治理失业的重要责任。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致力于壮大轻纺和商贸服务业,创造了一大批适应各群体需求的就业岗位。现在,绍兴市每千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为9.1家和42.1个,超过全国每千人3.1家和19.8个的水平,2006年至2008年,全市可新增就业16.8万人以上,实现下岗再就业5.4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培训5.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基本实现充分就业。 毫无疑问,扩大就业被作为我国发展战略加以对待,是因为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就业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统筹城乡就业,解决“新成长劳动力”、下岗失业等人员就业的工作艰巨,任务严峻,压力巨大;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偏低,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任务十分繁重。我国尚有1亿左右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逐步向非农领域转移,“十一五”期间计划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4500万人,以此估算,每年需要转移就业900万人。 矛盾不能回避,保障就业必须形成攻坚克难的“和谐大合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为就业提供保障,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我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把就业放到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优先位置;保证“优先”,唯有发展,只有发展,才能破解发展中的新问题。劳动保障部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能带来就业增长0.7个百分点。我们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予以研究,在注重提高竞争力的同时,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使发展与就业同步,使我国经济成为促进和谐的“民生经济”。 保障就业与促进社会和谐是辩证的统一体。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有利于社会公平,有利于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有利于人际和谐、家庭和谐、人们内心和谐,从而带来社会和谐。我们必须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和谐,为百姓造福。创造财富的力量来自人民群众,要发动群众进行新的创业。推动全民创业,是发展之源、民生之本、和谐之基。之所以说是发展之源,就是因为全民创业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一人创业成家,人人创业成市。只有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才能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才能为创造社会财富提供不竭动力。之所以说是民生之本,就是因为发展靠人民,只有调动人民群众创业的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我们要解决民生问题,最关键的是要把老百姓干事业的热情、干劲激发出来,一个有劳动能力又有劳动机会的人,不想干活了,那他就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而是一个社会财富的消耗者。之所以说是和谐之基,是因为大家把精力放在创业上,各尽所能、各干其事、各得其所,人民生活就有保障,人民群众就会致富,社会矛盾就会减少,人际和谐、心灵和谐的程度就会提高。 经济有效发展、社会充分就业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支撑。要着眼于教育和经济改革的有效结合,抓技能培训,抓观念引导,提升劳动者素质和劳动者自我发展、促进发展的能力,从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充分就业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数量上看,每个人都有一份工作,另一方面,每个人在其岗位上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今天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使全社会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员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位相适,按劳取酬。如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就业转型一样,我国从一个就业结构上的农业国向工业化转型,再进一步向新型工业化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劳动力素质的升级换代太慢了。经历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与发达国家经济合作是双向选择和优势互补的,发达国家主要选择了我们的市场空间与廉价劳动力,我们则选择了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管理和资金。但随着开放的深入,双方的优劣势也在消长之中,因此,从世界眼光看,提高劳动力素质的工作显得十分紧迫。 同时,要十分重视劳动者就业观念的转变,引导建立起和谐的从业观。和谐从业观引导就业人群远离“挑肥拣瘦、技能单一、适应性差”三大“就业暗礁”,倡导敬业、创业精神,千方百计提高劳动者就业水平,使“充分就业、公平就业、满意就业”成为新时代的就业特征,从而促进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局面。 (作者为中共浙江省绍兴市委书记、哲学博士)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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