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专项培训安全生产新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30 无锡日报

  《无锡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下月正式施行。昨起,全市安监系统、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驻锡央企及直属单位的近千名负责人,开始接受专项业务培训。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市(县)、区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急性工业中毒事故,还应同时报告事故发生地市、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事故情况。 (景明)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