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企业年金年内移交 由社会机构统一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8:57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黄师师实习生杨柳)年底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业及企业自行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将全部移交,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省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实施方案》,明确移交内容及步骤。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职工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俗称“职工的第二份养老金”。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今后将建立统一的企业年金市场。本月底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成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的清理及数据核对工作;12月上旬,省劳动保障厅将提供若干移交方案;12月底以前,办理移交手续,发放移交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

  移交内容包括企业年金资产、年金负债、年金账户记录、年金业务及财务档案资料等。移交全程须保证企业职工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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