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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必须做到信息公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09:02 云南日报
新华社南京11月20日电(记者蔡玉高、朱旭东)民政部副部长姜力20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表示,我国的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必须要做到信息公开。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的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比较迅速,截至去年底,已有1144个基金会组织在民政部登记,特别是非公募集基金会从无到有,已经设立349个。各类基金会年筹集资金近200亿元,它们在教育、文化、科学、卫生、社区建设、扶贫等领域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姜力表示,在公益慈善组织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对公益慈善组织募集资金的去向,很多社会人士提出了置疑。 “公开透明是公众对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组织的基本要求。”姜力说,民政部门要求,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向社会公开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公益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程序,以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姜力表示,各地管理部门在对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进行管理的同时还要重视社会的监督,当公益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后,对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管理部门要及时跟进,该处理的要处理,该回应的要回应,一定要把社会监督当成监督管理的一大助力。 20日,民政部在南京市召开了“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来自全国各地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近几年来全国社会组织发展、管理的进展情况和主要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目标提出要求。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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