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期食品售卖须明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3: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洁通讯员白树友)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今后不能再“藏着掖着”卖,而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安排,昨日,市工商局首次对“临界”食品的销售方式提出要求。

  据了解,市工商局日前向全系统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应当以索证索票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此外,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而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工商部门的这种主张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许多商场都会有特价食品促销活动,市民在选购这些食品的时候,往往只看中了价格上的便宜,而忽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还有一些超市把即将到期的食品和新鲜食品放在一起捆绑销售。针对不同食品“即将到保质期”的时间范围,超市方面目前都有一个大概界定。熟食是两三天,酸奶等乳制品5天左右,而面包、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出清。也就是说,这些食品在临近保质期两三天到四五天内,超市就会加大促销力度,尽快出清。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市民,一定要小心购买“特价”食品。对于接近保质期的商品,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生产日期后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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