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费应有限价家政工讨要“平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3: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飞实习生赵巍)家政服务的细节怎样规范才能确保家政员、用户、家政公司的三方利益?昨日,不少热心读者和家政服务员打来电话,就家政服务收费、用工紧缺时怎样请保姆、家政服务员被歧视时怎么办等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办法。省家协已将这些意见和建议详细记录,在修改“家政服务标准”时,将充分采纳。如还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省家协87292577。

  问题一:服务费上涨太快

  读者任女士讲:她父亲2003年突发脑梗,得有人随时陪在身边照顾,她就请了家政服务人员照顾父亲。2003年,她每月付家政服务费400元,2004年就涨到450元了。2006年更换保姆时,每月的服务费从500元涨到600元。今年更是涨到每月800元。“这服务费涨得也太快了吧,4年里涨了一倍,恐怕物价和工资也没涨得这么快吧?”任女士说,“希望给陕西的家政服务定个指导价,或是最高限价。”

  问题二:家政来去太随意

  昨天,也有用户反映:雇用的家政工有时干个三两天,说家里有事就走了。雇主再找家政公司,要求找人顶替,却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这种情况尤其是在春节前后和农忙时更明显。

  省家协常务副会长杨志文表示,约束的办法将明确写进“家政标准”。他给用户建议:要杜绝这种突然“断档”的事,最好找正规的家政公司,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即使有家政工离开,也要保证服务的连续性。

  问题三:家政工遭歧视

  家政服务员被派到用户家里,总要有一个相互熟悉和磨合的过程。省妇联巾帼家政中心一姓刘的服务员致电本报说:她去年在友谊东路的一个用户家,做每天下午和晚上的全职服务:洗衣服、做饭、接送孩子、照顾老人,晚饭在用户家吃。刚去的一个星期,连吃了一个星期苞谷粥、馒头、咸菜。而让她下午做的红烧鸡块等,只有主人一家吃。“我受不了这种做法,吃苞谷粥倒没什么,关键是用户怎能这样把我们当下人看呢?”

  省妇联巾帼家政中心负责人李晓芹表示,用户善待家政工,家政工会把这种好情绪带到工作中,往往还会帮着用户干一些双方约定之外的工作。用户尽量多体谅家政工,双方才能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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