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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总后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大幅提高基层军官岗位津贴标准并扩大享受范围,建立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岗位津贴制度,调整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制度。
从2007年7月1日起,排职、连职军官在现行岗位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40%和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