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巧邻居嗓门大两家人因噪音大打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4:41 北京晚报

  对门小屋出租半年以来,住房摇身变成了“业务联络站”,访客频繁,电话不断。无奈之下,家住宣武区铁树斜街22号楼的梅先生向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求助说,邻居家简直变成了“大喇叭”,弄得自家老小实在难以忍受。

  老楼隔音效果差

  梅先生家在一幢两层高的筒子楼里,这幢老楼已有几十年了。“老房结构本身就有缺陷,隔音效果实在太差了!”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梅先生家了解情况时,他的妻子立刻将门关严,并不时地提醒他说:“小点声!说话小点声!”

  “吱吱……”这时,记者听到门外清楚地传来开门的声音。“你听,这平时一拉灯、一翻身的声音,都像这样听得一清二楚。”梅先生的妻子说。

  两家人因“噪音”大打出手

  这幢楼是梅先生父亲原单位的公房。梅先生说,以前四邻相互间都认识,彼此都能包容体谅,从不会制造出“噪音”。然而,半年前,对门的老邻居将房租给别人5年后,又被转租给现在的一男一女,从此烦恼就开始了:“他们说话嗓门特大,就这样电话还没完没了地说,尤其是中午,家里两个70多岁的老人,就别想再睡午觉了!”

  为了这件事,梅先生曾和邻居家沟通过,然而情况始终未见好转,甚至还发展到“大打出手”的地步:“有一天,我们家老爷子高烧40度,夜里去打点滴,折腾了一宿,早上回来刚想睡个觉,谁知道隔壁吵个不停,最后两家人打进了派出所。”

  双方也想处理好邻里关系

  “对门太苛刻了,我们哪能不打电话呀?”梅先生家对门的租户吴女士提起两家的纠纷,同样满脸的气愤。她表示,自家在别处买了房,只不过暂时因为工作需要,在此就近租了间房,方便平时联络。正当这时,吴女士的手机响了,记者听后发现,不管是铃音,还是吴女士在电话里的声音,音量都不低。

  “我们平时就是居家过日子,哪想招事惹事呀?”梅先生诉苦说,如果不是饱受噪音困扰,“实在忍无可忍”,他们家根本不愿和邻居“闹僵”;吴女士也说出了类似的话:“我们就是暂时租个房,根本就没想过会打起来。”

  相邻权保护住家正当权益

  邻居间传来声音,打扰自家日常生活,梅先生说,这样的事平时他和亲戚聊天时常会提起,一般情况下,大家都选择了忍。当然,也有因为不堪忍受邻居噪音对簿公堂的。不久前,本报就曾报道过有居民因为难忍邻居打鼾声,怒将邻居推上了被告席。

  物权法专家表示,目前邻里间相邻权纠纷远不止这种噪音损害,还包括比较常见的野蛮装修、废气、污染环境、占据公共设施和遮挡他人阳光等。对此《物权法》中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一,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这就意味着房屋相邻一方产生噪音,违背了相邻义务,侵害到相邻另一方的权利,被侵害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侵害方应及时消除影响,同时对于自然、客观或副作用带来的影响,被侵害方也有容忍的义务。

  专家说法慎用相邻权相互体谅是关键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常纪文认为,此类邻里噪音纠纷,并不排除是有些居民在现实生活中,对声音比较敏感而造成的。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所谓的噪音是否超过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如果没有超标,就不算违法,只能通过双方互谅互助来解决;如果超标,一方依法要起诉另一方,作为必要的证据,需要请环保部门实地进行测量,并作出鉴定,证实声音确实已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

  北京大学教授夏学銮说,“远亲不如近邻”,从社学会角度来说,由于地源的接近性,邻里之间是利益的共同体,邻里之间应该相互体谅。一旦发生纠纷,涉及到社会公德,彼此应该相互尊重和体谅对方。慎用相邻权,相互体谅是关键,毕竟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针对本次纠纷,租户将原本房屋住宅性质改成了业务联络的办公性质,进而引发了邻里间的矛盾,作为社区管理者的居委会和房东本人理应出面,对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本报记者王琼J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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