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玩蒸发 海口一“老赖”换来12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7:03 南海网

  用伪造的房产证抵押借巨款后,非但不还,还将经营铺面仓促退掉,卷款“人间蒸发”。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原审被告人苏春风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广东茂名男子苏春风现年39岁,案发前在海口某市场做着粮食买卖的个体户生意。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5月,苏春风拿着伪造的房产证抵押,向杨某承诺于当年年底前还清杨某27万元欠款。同年6月26日,苏春风又向杨某借款12.35万元进大米,不久再次向杨某借款11.3万元,承诺大米售出后还钱。但苏春风却与妻子杨美莲在短期内低价抛售掉大米后,迅速将米铺退掉,驾车逃离海口。

  苏春风夫妇来到广州后,又故伎重施,向广西田阳县一家大米加工厂的负责人黄某借得巨款后,抛下所租铺面和租住处,退掉租用的办公地点,逃离广州。2005年3月16日,苏春风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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