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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成教新规:优秀运动员和劳模可免试入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7:25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11月21日南昌讯(实习记者 陈科璇 记者 邓小勇 报道)2007年江西省成人高校招生于11月20日正式开始。11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成人招生办公室获悉,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国家优秀运动员可免试入学;11种情况可获得不同级别的加分。 优秀运动员可免试入学 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可获免试入学资格的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获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者可加50分 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可加50分的情况包括: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 在职教师可加3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可加30分的情况包括:江西省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出具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的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 劳动模范等七种情况者可加2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可加20分的情况包括:获得设区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省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我省大型企业单位见附件五);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7个民族乡和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7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七、老区贫困乡考生(户口、工资关系均在贫困乡所属单位),农业户籍考生;年满25周岁以上(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均可以加20分。 退役士兵可加1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可加10分的情况包括: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另外,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累计。 编辑:魏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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