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督察组为我省环保工作“把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0:00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记者 赵子锋)由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察组,昨日完成了对河北省环保工作的督察。针对为期5天的督察情况,联合督察组与河北省委、省政府交换了意见,在充分肯定河北省环保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还指出了6个方面的问题,留下了7条意见。

  据介绍,11月17日至21日,国家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察组分别听取了河北省以及石家庄市、保定市、邢台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并亲自到河北省的10个河流出境水断面、18个企业进行了督察。昨日,督察组在与河北省委、省政府交换意见时,首先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河北省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认为河北省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在环保思路上积极创新,注重实际效益,并且强力推进了节能减排工作,使得河北省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但是,督察组也同时表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河北省的环境污染仍比较严重,环境保护任务也相当艰巨,在环保工作上,河北省还应该进一步重视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个别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于污染治理工作还不够重视,依然有“重经济、轻环境”的思想;水污染问题依然比较严重,尽管河北省已经下了很大的力气来治理水污染,但部分河流断面的COD(化学需氧量)指标依然居高不下;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一些地方和企业的环境违法情况还比较突出;重污染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进度还比较慢。

  在此基础上,督察组给河北省的环保工作提出了7条建议,其中三条都直接和水污染的治理有关: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突出重点,明确水污染的治理;加大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且在城市污水厂建设中突出考虑中水回用;严格实行断面水环境的考核机制,将水污染的治理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挂钩。同时,督察组还要求河北省进一步提高对环保工作的认识,严格执行环保责任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加强环境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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