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务院发通知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0:00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新华社11月21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全文。通知共分5个部分,分别是:严格规范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加强新开工项目统计和信息管理;强化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通知要求,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8个条件。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依法统计,以现行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定期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信息,并将项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统计等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管理,强化对新开工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