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轻则全市通报重则媒体曝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0:5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21日讯 为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元旦期间拿到工资返乡过年,济南市确定从11月20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将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此次执法检查,由济南市劳动保障局、建委、公安局、总工会发起。11月13日,四部门联合召开联席会议,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执法队伍。检查将于2008年1月15日结束。 这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检查内容涉及用人单位是否及时足额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等。 济南市规定,对农民工工资检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 为加强专项检查,济南市特别建立举报投诉渠道。农民工投诉举报接待分别设在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济南市建委建筑队伍管理处,济南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使农民工申诉有门,举报有路。 截至2004年6月,济南市历史拖欠4.9亿农民工工资已全部解决。2005、2006年分别清欠农民工工资7800.5万元、4144.7万元。今年前10个月清欠农民工工资2958.37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记 者 杨飞越 通讯员 王宏田 李庆长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