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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迷路放火求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0:5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平邑11月21日讯 一男子在登山途中迷路,为让人解救其下山,竟在林区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近日,平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该男子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刘某是鄄城县人,今年21岁。2007年5月30日,他到平邑县蒙山旅游,在其行至平邑县万寿宫林场蒙山南天门东沟山脊时迷路。为了引起山下人的注意,让人将其解救下山,刘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山上的树枝及杂草,结果引起蒙山森林火灾,过火树木200余棵。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为达到解救其下山的目的,在林区故意放火,引起火灾,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放火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张凡勇 李梅 记 者 胡志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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