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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收紧新开工项目条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1:35 金羊网-新快报
投资规模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影响经济稳定运行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昨天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护投资建设秩序。 通知指出,近年来,新开工项目过多,特别是一些项目开工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加剧了投资增长过快、投资规模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矛盾,扰乱了投资建设秩序,成为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的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8个条件。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对新开工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等。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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