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发函催开发商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1:3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黄颖

  开发商拿了地却囤起来不按期开发,导致住宅市场供应不足而楼价上升。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对督促开发商尽快开发土地又有了新招,首次发出《动工建设催告函》,要求3幅商住用地开发商在明年初如期动工,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置。

  值得关注的是,在广州大道南西侧、新厚德园艺公司对面有两幅上万平方米的大型地块,被要求必须在明年1月24日前动工。其中一幅占地37118平方米,为商住楼;另一幅占地27579平方米,为商品住宅和文体设施用地。开发商分别是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动工建设催告函》,第一幅溢晟公司地块在2005年已经获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但一直没有开发,更被认定为闲置土地。今年1月24日房管局已经向开发商发出《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要求其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但至今尚未动工,因此催告其必须在明年1月24日前开始动工。第二幅溢晖公司地块同样收到《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一样被要求在明年1月24日前动工开发,否则按闲置土地办法处置。据相关规定,开发用地闲置两年以上将会被无条件收回。

  另外,广州市深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黄埔区南岗镇夏园村简塘中山大道南地段的一幅办公楼、商品住宅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有效期至2002年12月,在今年1月22日,房管局发出通知,同意该地块动工建设期限延长至明年1月22日。但经调查,该地块至今仍未动工建设,于是房管局发出动工建设催告函,要求开发商在明年1月22日前动工开发,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置。

  据了解,今年来广州公开出让的房地产用地,都注明必须在获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日起6个月内动工开发,在2-3年内必须建设完成,否则将按地价总额的一定比例罚违约金。而该次通过催告并向社会公布,督促开发商尽早开发地块的做法则是一种新举措。

  《催告函》中涉及的三幅商住用地

  地块位置用地面积开发商

  黄埔区南岗镇20157平方米广州市深埔房地产

  夏园村简塘中山大道南地段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大道南西侧、37118平方米广州市溢晟房地产

  新厚德园艺公司对面地段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大道南西侧、27579平方米广州市溢晖房地产

  新厚德园艺公司对面地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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