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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解决流动人口落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1:55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昨日召开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代表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时指出,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流动人口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各地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 从1995年到2007年,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流动人口数量由4120万余人上升到1.04亿人,增长了1.5倍。张新枫说,各地特别是人口主要流入地、流出地的党委和政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在子女教育方面,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办公中学为主的方针,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在放宽落户政策方面,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 在改善居住条件方面,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的集体宿舍。 在社会保障方面,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障问题。(宗勋)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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