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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16情形通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2:02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解娟 李继华 记者 陈云朋)记者从市法院获悉,市纪委、市法院、市监察局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关于在办理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案件中沟通情况及建立典型案件通报制度的通知〉的具体意见》,对于党员和行政机关公务员非法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案例,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 非法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行为包括干预、阻碍执行;抗拒执行;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等三种情况16种情形,主要内容为:党员领导干部以给一方当事人批转材料为由,强令法院暂缓执行、解除查封、冻结、拘留、罚款等措施,阻碍执行进行等干扰、阻碍执行的行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逃避执行义务而转移、隐匿甚至私分公有财产等抗拒执行的行为等。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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