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灭门案”凶犯被核准死缓 广东省法院称其犯罪时患有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2:10 东南快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12·28佛山灭门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黄文义因犯罪时患有精神病,其危害行为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因此核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黄文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去年12月28日,被告人黄文义在其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住宅内与妻子蔡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将妻子、儿子、岳母、妻妹和暂住其家中的一名工人当场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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