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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回避、听证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2:18 城市晚报
■记者 隋胜伟/报道 本报讯 昨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记者获悉,目前,全省已有21个县(市、区)成立了人民调解组织,占县(市、区)总数的35%。另据了解,我省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回避、听证、告知、举报等项制度。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在会上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建立健全纠纷登记、排查、受理、调处、制作调解协议书、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抓起,从面对群众工作的细节和自身管理抓起,从制度上保证人民调解工作有章可循。要注重调解的工作效果。人民调解的价值在于调解的成功率。具体地说,就是要降低“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降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李申学说,要建立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回避、听证、告知、举报等项制度,将调解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群众尤其是利益双方的监督之下,防止出现利用调解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实现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的价值目标。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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