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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已去 “东家”不出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2:18 城市晚报
悲伤的死者家属 王明富/摄
老汉工作过的地方 王明富/摄 《门卫老汉扫雪 清晨猝死》接续报道 ■实习记者 穆泓成/报道 本报讯 金友花园小区门卫樊老汉,20日清晨猝死在小区的门卫室和车库中间的旮旯里,他的家人感到非常痛心。昨日下午,樊老汉的子女和其他亲属陆续从黑龙江省和辽宁省赶来,他们认为樊老汉是在工作岗位上过去的,樊老汉的单位应该出面给出一个说法。正当家人们都在期盼与焦急等待的时候,他们却发现,樊老汉到底是谁雇的,忽然间变成了谜。 家属: 工作期间死亡单位应出面 昨日10时,记者来到了金友花园,门卫室外正站着十几个人,冬日的寒风之下,他们的身影显得十分单薄。“我们都是他的亲属,已经来了一个多小时了,单位里一个人都没来,就昨晚来了两个人,推脱了一下就走了。”樊老汉的侄子说。 在门卫室里,樊老汉的老伴憔悴的脸上带着泪痕。现在,家里人除了对死者的悲痛,还有对她日后生活的担忧。据了解,樊老汉的两个儿子都在辽宁昌图农村。 樊老汉本名樊孝军,就是为了减轻儿子的负担,才这么大岁数了还带着老伴来长春打工的。“他是在工作岗位上死的,单位应该给一个说法。”家属说。因为樊老汉是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所以家属希望单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樊老汉的老伴提供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迷惑: 两个单位给出三种说法 樊老汉到底在什么单位工作呢?樊老汉只是做金友小区门卫工作,并非在标志明显的工厂或其它单位,所以樊老汉的家属说不清楚他到底在什么单位。据了解,金友花园里共有两栋楼,一栋为长春市金友涂装有限公司的职工宿舍楼,由公司下属的金友花园物业管理,还有一栋楼为华泰集团职工宿舍楼,自行管理。 “昨天晚上,倒是来了两个领导。”20日晚6点钟的时候,樊老汉的家人见到了两个领导,一个是金友涂装有限公司的王经理,另一个是金友花园物业的负责人卢先生。结果一个小时的谈话让樊老汉的家人更加糊涂了。因为两人先后讲了三种说法,但是没有一个人表示对此事负责。“一开始,两人互相推脱,姓卢的说应该公司管,姓王的说人是物业管。后来,两个人又表示这事应该由华泰集团管。最后,他们又说我爸是小区居民自己出钱雇的,自己收钱自己开支,所以没单位。”樊老汉的儿子说。 工友: 他们是自己收钱开支 樊老汉在什么单位工作,问问跟樊老汉搭班的另一个门卫不就知道了吗?昨天,记者见到了门卫贾女士,贾女士表示,他们都是自己收钱自己开支的,每户每月四五十块钱。记者表示要看看收据,她说手头没有,需要回家里找一找,结果这一去,记者等了二十几分钟也没见她回来。 随后,记者从小区居民手中看到了物业费的收据,上面的章为金友花园物业。 金友涂装: 樊老汉不属于单位职工 金友涂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樊老汉不属于他们单位的职工,他是小区居民花钱雇的,他是自己收取物业费然后开支的。至于金友花园物业,只是公司下属的一个部门,虽然物业费收据是这个章,但不代表樊老汉是单位的员工。 华泰集团: 樊老汉与公司无关 记者随后又从华泰集团处了解到,虽然华泰集团有一栋职工宿舍楼在金友花园内,但是只有宿舍楼房内的物业由自己集团负责,小区的门卫室、车棚等,以每年一万元的价格交给金友涂装负责。人是金友雇的,戳也是金友的戳,所以樊老汉跟华泰集团没有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老汉年龄超过调解范围 单位的人苦等不来,找又找不出是何单位,樊老汉的家属决定去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寻求帮助,没想到樊老汉的年龄又成了问题。 原来,樊老汉今年8月刚刚过完自己六十大寿。根据《劳动法》及其《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之一的男性劳动者的法定就业年龄段应当是16-60周岁。超过60周岁,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就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虽然具备劳动能力的公民仍然可以参与社会劳动,但是已经不属于《劳动法》的调解范围,所以就不能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立案。 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付,如果单位不愿出面,可以走司法程序,寻求人身伤害的赔偿。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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