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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花大钱也有保障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2:4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威海11月21日讯 21日,记者从威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威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日研讨通过了《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问题的通知》。据《通知》规定,合同医院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3万元)以下医疗费用的结算,超过3万元部分,由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收费收据、医疗消费清单,到经办机构或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据《通知》内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包括: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威海市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项目三个目录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和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的门诊医疗费用。参保的城镇居民须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所医院作为自己的合同医院,参保城镇居民患病住院治疗时必须到合同医院就医,并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学生持医疗保险证)按规定与医院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与合同医院根据“总量控制、定额预付”的管理办法,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医院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3万元)以下医疗费用的结算,超过3万元部分,由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收费收据、医疗消费清单,到经办机构或商业保险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合同医院应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支出,参保人员平均年度支付限额以上的总费用,要控制在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15%以内,超出15%部分由合同医院承担,从次年拨付资金中予以扣除。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合同医院年度拨付资金时,超支额在全年拨付的20%以内,由合同医院承担;超支额在全年拨付额的20%以上部分,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和年度考核情况,由风险调节金给予适当补助。 王永田 陶相银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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