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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再获两月“油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4:30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刘述波)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为减轻11月初成品油再次提价的影响,继今年9月哈尔滨市对出租车、城市公交等行业发放首批9753.5万元2007年度油补资金后,昨天哈尔滨市再次对出租车等行业下发两个月的临时“油补”1232万元。 据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统计,目前,哈市共有出租汽车企业104家,营运出租汽车12150台。车辆主要以捷达车为主,使用90号或93号汽油,单车日行驶里程平均在390公里左右,百公里耗油平均在9.5升左右。据测算,11月1日燃油价格上涨后,使用90号汽油的出租汽车单车每日需增加燃料油费20元左右,每月增加600元左右;使用93号汽油的出租汽车单车每日需增加燃料油费25元左右,每月增加750元左右。 根据国家和黑龙江省再次对受油价提高影响的出租车、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以及渔业和林业等相关行业进行补贴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市决定按今年首次补贴原则发放第二批“油补”资金,即城市出租车按单车日均行驶里程以及百公里耗油量核定;城市公交按单车(含轮渡船舶)耗油量核定。补贴时间为11月和12月,补贴标准调整为汽油、柴油500元/吨。目前,市财政局已将1232万元临时“油补”资金拨付到市直各主管部门,其中交通局1215.9万元、林业局12.2万元、农委3.9万元。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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