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欲卖肾支付“交往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4: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庄树雄)青年男女一见钟情,却不料女方家长要男子先交五万块钱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深圳一男子为情所困又无力支付此“交往费”,最后竟想出卖肾换女友的法子。

  “我要卖肾,请你们帮帮我。”昨天下午,24岁的小彭向本报求助。卖肾何用?小彭说他是湖南人。今年3月份来到深圳,4月份,一名姓曹的女孩来到工厂,和小彭在同一个机位工作,“我们是一见钟情,从4月份就开始谈恋爱了。”小彭说,小曹的姐姐把小曹带到上海去工作,不让他们继续交往。

  “我到上海去找她,她的父母从河南老家赶来,把小曹带回家了。”失落的小彭回到深圳,但他忘不了小曹。而小曹也常偷偷给他打电话,说她在家里不吃不喝,跟父母冷战。前天小曹又打电话给小彭,说家里人要求他拿出五万块钱来,这样就让他们俩交往。“他们是考虑到我们两家的距离太远,所以故意用五万块钱来为难我的。”小彭说,走投无路的他想到了卖肾的法子。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在河南的小曹的姑姑。她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提出过五万块钱的条件,“但我们不是要这笔钱,而是通过这个考验他。等他们两个人结了婚就会把钱还给他们。”她说小曹今年只有18岁,还很小。而小彭又是在深圳工作的,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底细。所以这五万块钱实际上就是“保证金”。“如果他连这点钱都不愿出,还怎么会对我们闺女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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