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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恋爱卖肾交“保证金”女方家长向男方索5万元称是考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4: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庄树雄)青年男女一见钟情,不料女方家长要男子先交5万元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昨天,24岁的小彭向本报求助。 小彭先告诉记者他要卖肾。他自称是湖南人,今年3月到深圳南山一家塑胶厂工作,很快跟一个姓曹的女工友谈恋爱。小彭的同事兼老乡郑先生说,小曹的家人反对他俩交往,10月她的姐姐就把她带到上海去工作,不让他们两个继续交往。已经深陷情网的小彭跑到上海去找小曹,不料她的父母又从河南老家赶来带她回家了。失落的小彭回到深圳,只能通过电话跟小曹联系。前天小曹告诉他,家里人要他拿出5万元,这样就让他俩交往。小彭四处筹钱,走投无路想到了卖肾的法子。 记者联系上在河南的小曹的姑姑。她确认了小彭的说法。“我们是想通过这个考验他,等他俩结婚了就把钱还给他们。”她说小曹今年只有18岁,家里人根本就不知道小彭的底细。所以这5万元实际上就是“保证金”。“如果他连这点钱都不愿出,还怎么会对我们闺女好呢?” 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法律顾问:梁香禄、肖曼丽、罗志明侵权举报电话:020-87385923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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