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城市发展规划将打造两个市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4:32 南方都市报
深圳发布城市发展规划将打造两个市中心
再过十几年,在深圳这个东西狭长的带状城市上,哪个区才是这个城市的中心?

  深圳市规划局昨天公布的《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草案(以下简称规划),为深圳未来十几年的发展勾勒了蓝图。

  规划中提出:未来深圳整体在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上将呈现“三轴两带多中心”的组团结构,并建立起三级城市中心体系―――2个城市中心、5个城市副中心、8个组团中心。其中,两个城市中心便是福田中心和前海中心。

  “作为深圳这样一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一个城市中心是不够的。

  定位了谁是中心,并不意味着别的地方就会被边缘化。”

  ―――深圳市规划局副局长许重光

  这似乎印证了深圳市在几年前所做的《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中所提出的“未来中心区将西移到宝安前海”的说法。但更为准确的划分应为:福田中心由福田中心区和罗湖中心区组成,主要发展市级行政、文化、商业、商务等功能;前海中心,包括前海、后海和宝安中心区,主要发展区域功能的生产性服务业与总部经济。

  划定新中心不会抛弃罗湖

  “作为深圳这样一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一个城市中心是不够的。虽然现在福田中心区已经发展到了一定规模,但它在承接产业方面的空间上已经有所不足。前海中心就是深圳为了承接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以及产业升级的发展趋势,所划定的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主持这部规划修编的深圳市规划局副局长许重光说。

  许重光告诉记者,这两个市级城市中心不但定位不同,发展时序也不同。其中,福田中心已经基本成型,而前海中心的建设才刚刚开始,尚需要推进和培育,它将会成为深圳今后新的经济增长点。但划定这两个城市中心,绝不是要抛弃罗湖,更何况,罗湖本身就被划分在福田中心之中。“定位了谁是中心,并不意味着别的地方就会被边缘化。在这次的总体城市规划修编中,我们还提出了5个副中心,比以前的城市‘次’中心的概念又有所提升,由它们来分担或者承担市中心的辅助功能,每一个中心都有不同的功能和特色。”

  据了解,这5个城市副中心为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盐田中心,主要承担部分区域或城市分区范围内的综合服务职能。发展地区性商业、文化等公共服务职能,带动地区整体发展。

  还有8个城市组团中心,即航空城、沙井、松岗、观澜、平湖、布吉、横岗、葵涌,是城市组团的综合服务中心。

  外来人口有望享受市民待遇

  纲举才能目张。此次经过修编的新版深圳城市总体规划,便是深圳未来城市发展之纲和总体蓝图。而在此前,它已经经过了一年时间的酝酿,并经过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建设部和广东省专家联审会审查,于10月16日获建设部正式审批。从今天起,总规成果草案全面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建议。市民直接登录深圳市规划局官方网站便可查询。

  这部规划草案中还提出了深圳未来十余年的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其中,城市性质为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而城市发展的三大总目标则是:一、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二、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城市;三、依托华南,立足珠三角,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此外,规划还突出强调“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不但在文化、环境、交通等各项基础设施方面都进行了详尽的安排,还首次提出“城市管理服务人口规模”是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管理服务人口是城市在其辖区内需要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城市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半年以下暂住人口。

  这意味着,深圳开始改变过去仅将外来人口作为城市管理对象的做法,转而实施对外来人口将进行管理与服务的并重策略―――也同时意味着对深圳发展确实做出贡献的外来人口,未来将逐渐享受到市民待遇。

  规划解读

  深港将建共同资本市场

  「交通」

  公交分担率将达70%

  规划草案提出,深圳将加强与周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与合作,到2020年基本确立国际航运中心、华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地位。在内部公交方面,2010年将全市机动化客运出行中的公交分担率提高到60%以上,2020年提高到70%以上;2020年中心城区高峰时的路网平均车速在20-25公里/小时,外围区域在30公里/小时以上。

  促进深港交通一体化

  规划提出建设大容量、高效能的口岸枢纽体系,全面促进深港交通一体化建设。结合广深港客运专线,建设新深圳站、福田站铁路口岸。结合深港两地机场的轨道连接线,建设前海站铁路口岸。结合东部地区旅游发展,增设南澳等水运口岸。

  铁路机场均成国家枢纽

  在对外交通方面,深圳把将宝安机场发展成为国内大型枢纽机场。加强与香港机场的分工合作,建设连接深港两地机场的轨道连接线。将深圳港发展成为国家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干线港和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与香港港口共同构筑综合效益最优的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

  在铁路方面,深圳将实现向区域性铁路枢纽转变,建设成为国家铁路枢纽。并建设沿江高速公路、东部通道、盐坝高速公路C段及机荷高速公路跨珠江通道,形成“两横五纵”的高速公路网络格局。完善特区内快速路系统。建设滨海大道西延段、南坪快速路西段。

  建设五条快速公交线

  轨道交通是城市公交系统的骨干,远景轨道网络由17条线路组成,总长约614公里。2020年前,轨道交通主要与国家干线铁路、珠三角城际轨道网、BRT等设施协调建设,在一、二期工程基础上进行网络扩展,包括轨道4号线北延段、轨道6~12号线、轨道17号线共9条线路,约274.1公里。BRT网络由BRT1-5号线组成,总长约126公里。

  步行、自行车将优先

  规划还提出道路建设要为公共交通、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创造良好条件,交通基础设施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

  「城建」

  优先更新五大片区

  在这部规划中,深圳首次写入了城市更新计划。这是深圳为了应对“四个难以为继”而进行的创新性探索,在国内城市中属于首次。这也是深圳借鉴新加坡做法的一次尝试。

  根据规划,城市更新对象包括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工商住混合区、旧居住区,其中重点是分布在城市重要节点地区、轨道交通沿线及土地低效使用的城中村和旧工业区。城市更新包括综合整治和全面改造,其中全面改造的建设用地规模约60平方公里,包括旧工业区约40平方公里,城中村约14平方公里,旧工商住混合区和旧居住区约6平方公里。

  在具体实施上,规划中提出,笋岗―清水河地区、罗湖商业中心、深圳机场周边地区、松岗―沙井中心地区、布吉中心及轨道3号线重要节点地区列入深圳优先更新地区。

  「住房」

  新增住房1.2亿平方米

  这次修编后的总体规划突显政策引导的特点,规划中提出土地、人口、城市更新、财税等一系列政策。其中,最为市民关心的住房问题,也被列入一项专门政策。规划针对“社会和谐”提出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保障基本居住条件,多渠道改善外来工居住条件。

  在保障基本居住条件方面,建立以低收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并与人口政策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合理调整商品住房供给结构,减缓居住成本过快增长。发展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多渠道改善外来工居住条件。挖掘城中村住房存量的潜在供应能力,通过政府收回或回购等政策手段,将部分城中村住房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规划期内新增住房建筑面积1.2亿-1.5亿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总规模达到3.7亿-4.0亿平方米。通过新建和回购存量社会住房等方式,增加供应300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

  「环境」

  建140个公园增加绿化率

  在环保和生态恢复方面,规划中提出的具体行动是,依据城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保证城市的生态空间,对已遭受破坏的环境进行生态恢复,特区内外新建城市公园140个。到规划期末,人均公共绿地达到6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

  规划中提出,深圳未来将制订具有差异性的海岸资源管理政策,保证海洋资源在各海洋行业内合理配置,使海洋空间和海岸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为了加快深圳循环经济的发展,规划中还提出政府应加快推出鼓励生产、使用节能产品的财税政策。加强节能减排,建立“绿色GDP”的政绩评估机制。并制定鼓励对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政策。此外,在水环境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处理、大气、噪声污染防治方面,规划均做出了安排。

  「城际」

  规划衔接珠三角城市

  深港合作是近些年来深圳发展最大的主题。在这部规划中,也首次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确定为深圳三大城市性质之一,而在指引城市发展的四大政策中,区域合作名列首位,另外三大政策则是经济转型、社会和谐及生态保护。

  规划强调,未来将完善深港金融合作机制,建立共同的资本市场,积极探索深圳金融机构通过香港进入国际金融市场,继续吸引香港金融机构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进入内地金融市场。积极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强两地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及高校间的合作。

  规划还对加强深圳与珠三角及内地城市的联系作出了安排。提出深圳应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其它城市的多边合作和规划衔接,制定发展区域产业集群和激励区域体制创新政策,加快形成上下游功能互补的区域产业链。建立区域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资金要素市场和土地市场。

  城市定位

  城市性质

  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发展目标

  国际都会、和谐之城、活力之城、宜居之城、便捷之城。

  城市职能

  1.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

  2.支持香港的服务基地,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交通枢纽和口岸。

  5.滨海特色国际著名旅游地。

  数字

  2020年,深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

  900平方公里,城市常住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规模控制为1100万人。

  规划期内新增住房建筑面积1.2亿-1.5亿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总规模达到3.7亿-4.0亿平方米。通过新建和回购存量社会住房等方式,增加供应3000万平方米政策保障性住房。

  A40-A41版采写:本报记者李斌制图: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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