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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加加连锁案行骗3人被骗9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4: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首席记者 杨柳 早在今年7月,四川(成都)加加连锁投资管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便大白于天下, 可在近日,一群不法分子假冒公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以“发还赃款”为由,通过电话向“加加连锁”案受害群众诈骗钱财。这些骗子并不露面,只是打电话与受骗群众联系。还有的骗子自称是“公安局经济调查科陈科长”!到目前为止,已发现有3名群众上当。昨日,市公安局经侦处揭开骗子的骗局,并提醒市民:警方绝对不会以任何名义向受害群众收取退赃费用! “立案标准说” 受害人再度被骗 11月初的一天,市民李大爷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姓陈,是“公安局经济调查科科长”。“你是不是投入了3万元到‘加加连锁’?”“陈科长”开门见山。“是啊!”一说起这事,李大爷就长吁短叹。“‘加加连锁’案已经开始退赃了,考虑到你是老年人,所以我们提前为你办理退款手续。”一听这话,李大爷大喜过望。 原来,去年李大爷在“加加连锁”公司“低投入、高回报、零风险”的诱惑下,将自己毕生辛苦积蓄的3万元养老钱全部投入进去,参与了集资。今年5月,“加加连锁”案发后,他整日为如何挽回损失而担忧。听到这样一个“好消息”,李大爷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这时,“陈科长”话锋一转,又告诉他:因为李大爷投入的3万元没有达到5万元的“立案标准”,想退款的话必须先补齐差额,即再缴纳2万元,届时警方会把5万元一并退还。 没有丝毫怀疑的李大爷东拼西凑了2万元,汇入了“陈科长”告知的银行账户。不料,好几天过去,“公安局经济调查科”却再也没有消息,李大爷再次拨打“陈科长”留下的手机号码,发现已成了空号。顿感不妙的李大爷赶紧向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咨询,方知自己上当受骗了。 警方透露 三大骗术骗钱 有同样遭遇的不止李大爷。从11月上旬开始,成都市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假冒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以发还赃款为由向“加加连锁”案集资群众诈骗钱财。经侦处处长杨和平介绍,根据该处的统计,类似情况已有20多例,其中有3人受骗,金额达95000元。 经侦处3大队大队长刘佳称,从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骗子除了“立案标准说”之外,还有“大额支票说”“律师手续费说”等骗术。比如有人冒充民警,称即将退还赃款,但警方只有10万元的大额支票,“你被骗了7万元,缴3万元来,我们拿10万元发票给你!”或者请来托儿——“律师把赃款要回来了,给1万元手续费就可退赃!” “这些骗子都有一个共同点:都只是通过电话与受害人联系,本人从不露面!”刘佳称。民警初步推断,骗子可能是通过“加加连锁”公司当初留下的名册掌握了受害人的电话。“目前还没有线索表明这20多起诈骗(大多数未遂)是同一人或同一团伙所为。”刘佳说,警方正加大力度缉拿嫌疑人。 ○特别提醒 教你识别骗术5大特征 1、骗子以移动电话作为联系方式,声称自己是某公安侦查部门警察或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号码主要为131、132号段及小灵通号码; 2、以集资款1~5万元左右的集资户为主要侵害对象; 3、谎称集资户投入的集资金额不够立案标准,如想收回投资款需补足差额,公安机关才能立案并发还赃款; 4、以公安机关不能直接收取现金为由,要求集资户将款项打入其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5、款项到账后,迅速卷款潜逃。 “对本已损失巨大的老年受害人再次行骗,这完全是雪上加霜!”经侦处处长杨和平对此事极为愤怒。他解释,如果警方要向受骗群众退还赃款,必然要通过正常渠道向当事人通报,且要经过登记确认等手续,不可能仅凭电话便将事情办妥。更重要的是,警方绝不会以任何名义向受害群众要钱!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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