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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11·21”空难案今递交诉状 事发2004年55人遇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5:02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中国第一起空难国际赔偿诉讼——包头空难案将在中国境内提起诉讼。昨天,空难案原告代理律师郝俊波告诉记者,今天,他将代表32位空难家属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通用电气公司、庞巴迪公司及东航三方兑现之前在美国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支付约定的赔偿金1175万美元。 2004年11月21日8时20分,东方航空公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不到一分钟,即坠入距机场不远的南海公园。机上53人全部遇难,另造成地面2人死亡。灾难发生后,东航根据1993年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民用航空运输旅客伤亡赔偿最高限额为7万元,再加上其他各项赔偿,提出向每位遇难乘客赔偿21.1万元。 因国内赔偿金额比较低,2005年,大部分遇难者家属向美国法院提起了诉讼,将东航、飞机制造商之一的庞巴迪公司及生产事故飞机发动机的通用电气公司(GE)推上被告席。去年年底,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GE、庞巴迪及东航共同承担赔偿金额1175万美元。原告代理律师郝俊波说,GE和庞巴迪都愿履行调解协议,只有东航一家从中作梗,提出由中国的法院来审理。W 北京晨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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