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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向病中老母要房产母亲告上法庭让其搬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5:14 华龙网-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陈宇)10年前,女儿黄莺(化名)离婚后带着儿子无家可归,母亲王芳收留了母子俩。10年后,当王芳病重时,黄莺竟向母亲提出尽快将房屋过户的无理要求,在遭到拒绝后竟然开始虐待老人。日前,王芳忍无可忍将女儿和孙子告上法院,要求他们立即搬离自己的房屋。 “我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加上治疗也需要费用,我也不想一直拖累孝顺的大女儿!所以我想把房子收回来再出租。”王芳说。今年10月,王芳将小女儿黄莺和孙子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他们立即搬离自己的房屋。而女儿在法庭上则辩称自己没有工作,也没有其他住所,坚决不同意搬家。 昨日,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所有权属于王芳并无可疑之处。王和女儿感情不和,王芳因治病需要女儿和孙子二人搬离,属于行使物权请求权的排他权能,理由正当,应予以支持。法院遂一审判决黄莺和儿子立即搬出王芳的房屋,另行居住。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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