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2.4万农民喜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7:40 河北日报

  全省12.4万农民喜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

  总额达7440余万元;每人每月可领50元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张淑会)记者今天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今年,我省共有12.4万农民喜领7440余万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每人每月可领50元,直到亡故为止。

  为解决农村贫困计生家庭的生活和养老问题,从2004年起,我国开始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表彰和奖励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按照国家有关精神,我省专门制定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具体规定(试行)》,对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原则、条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凡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且年龄满60周岁的农村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父母,均可申请。今年,我省增加了一条新规定,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且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父母,从年满50周岁起,可提前成为奖励扶助对象。

  为保证这项制度落到实处,我省对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非常严格,要求符合条件的农民本人先申请,然后由村民委员会讨论提出并张榜公布,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公示、上报,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最后报省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则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被委托代理发放机构,被委托代理发放机构以“直通车”的方式将奖励扶助金直接划转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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