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重大改革措施将在滨海新区率先试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8:00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黄海京 实习生侯毅)昨天,天津市政府和中国保监会就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崔津渡、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去年,《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明确提出将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阐述了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创新发展是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为了贯彻两个文件精神,天津市政府和中国保监会共同研究决定将天津滨海新区确定为全国保险改革试验区。今后,保险企业、保险业务、保险市场、保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措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安排在这里先行先试。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探索区域保险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进一步推动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天津市政府和中国保监会决定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天津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滨海新区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4个方面: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增强市场发展活力;推进保险业务创新,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拓宽资金运用领域,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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