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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帝花园会所对外营业惹风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8:2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赵鹏云 俞志村 田米 文/图 对于当初不少买房人来说,泉州市区金帝花园是一个不错的小区,除了小区的品质及封闭式管理外,他们还看中小区有一座四层楼的会所。但很多业主没想到,盼了许久的会所开业时,竟是一个向社会开放的商业性场所。 金帝花园小区会所共四层楼,开发商将它租给了一家叫“泉州国人御康养生会馆”的商家,本月初,该会馆开始试营业:一楼经营餐厅,二楼经营中医疗养,三楼经营男子足浴和推拿等休闲项目,四楼经营女子足浴和推拿等休闲项目。 正是开发商的这一举动,引来了不少小区业主的非议。
开发商引建的会馆正在试营业中 【业主反应】 担忧小区安全 会所变成对外营业的会馆,商家的进入必定会影响小区的管理等方面,商家经营的项目必然会导致小区内人员混杂,小区的安静无从谈起……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业主无不担忧小区的居住品质及管理安全。业主王先生就纳闷,“明明是一座全封闭式管理的居民小区,以后多了一家养生会馆,那小区不是从此完全开放了吗?” 商家的进入,也给小区的物业带来了担忧,“如果会馆日后生意兴隆,必定有许多车辆进来。而我们的保安肯定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门口的纠纷在所难免”。金帝花园小区的汇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的负责人程先生对记者说,近日来,该物业公司也接到许多居民的反映,他们都对商家的进入表示不满。“但就目前会馆的营业状态,物业公司还无权干涉,我们能做的,只是尽量约束会馆不要影响居民的生活,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程先生说,“作为物业公司,我们不希望有这种营业性质的商家在小区存在。” 【部门声音】 会馆属无照经营 昨日,泉州国人御康养生会馆金帝店的负责人王女士对记者说,“会馆”和会所的性质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居民休闲娱乐。她说,目前该会馆一楼开始试营业,二、三和四楼还在装修中。而当记者询问该会馆是否办理有关部门审批的资格证书,王女士摇摇头说,“所有的证件还在办理中”。 就此,泉州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的吴姓工作人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该会馆经营这些项目,首先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经营者应向其所在辖区的环保局提出申请。有了这个审批手续之后,经营者才可以获得营业执照。在经营3个月之后,经营者还要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 丰泽区工商局局长曾跃进表示,泉州国人御康养生会馆金帝店没有营业执照就试营业是不允许的,工商部门将督促其办理营业执照,如其不办理,将予以取缔。 【专家观点】 开发商的行为 侵犯业主利益 对于金帝花园小区引进“会馆”的做法,华侨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肖北婴认为,会所是开发商提高小区品质的一个配套设施。小区是业主的,小区的道路也是业主的。会所任何经营都不得“扰民”,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 泉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泉州协力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农高级律师介绍,会所作为小区公共配套部分,具备为小区业主提供服务的功能。对外经营,必然会涉及停车场停车、小区道路使用等问题,会影响到小区业主的休息。作为小区内的建筑物,对外经营是不妥当的。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可向建设部门反映这一问题,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些买房人则这样表达自己的想法,会所是高档小区的一个标志,也是高档小区的配套设施,不少业主是冲着小区里的会所去购房的,会所应该是为业主服务的一个休闲区。小区里搞餐饮、推拿和足浴,什么人都可以进来,这样的小区简直就乱套了,这样的会所已经变味了。这样经营会所,业主的安全无法得到保证,开发商侵犯了业主的利益。 【产权归属】 一些业主认为 会所产权属于业主 由于小区会所被开发商租给商家对外营业,一些业主提出疑问,会所作为小区公共配套部分,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就将会所出租,侵犯了业主的利益。 对此,开发商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华红认为,会 [1] [2]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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