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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08:43 台海网
2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我省福州、厦门两座城市列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 《规划》针对目前我国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衔接不畅、交通运输整体效率不高的实际,以构建一体化交通运输系统为出发点,突出了各种运输方式的接合部,力争使旅客实现“零距离换乘”,实现货物的“无缝衔接”。 《规划》按照综合交通枢纽所处的区位、功能和作用,衔接的交通运输线路的数量,吸引和辐射的服务范围大小,以及承担的客货运量和增长潜力,将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分为全国性交通枢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地区性交通枢纽三个层次,并提出了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节点城市)。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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